非法监控及日志留存系统
公安部令第151号对企事业单位网络运营的要求可概括为:在使用合规产品的基础上,保留每一个企事业单位人员网络浏览记录至少6个月以上,也就是知道谁、在什么时间、在哪里、浏览或发布了何种内容,对网络或主机的活动轨迹进行记录形成日志,如若违规需第一时间提供记录审查支持。
日志的管理与留存,是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的晴雨表,也是依法办案的重要依据。
从安全主管部门的角度看,清晰有序的网络日志留存,可以协助公安机关获得网络违法犯罪者的踪迹和身份,是公安机关依法追查网络违法犯罪的重要线索。
从企业运营的角度看,全面的记录日志信息,有利于管理员维护网络环境,系统把握网络安全状态,当发生安全事件时,相关负责人员也能“顺藤摸瓜”,快速找到问题根源。同时,对潜在的攻击者起到震慑或警告作用。
日志产品是标配,一个合规高效的日志产品更是企业必须投入的运营成本。
系统在不改变原网络架构的基础上,通过嗅探网络包的方式实现数据监控
词库管理
非法关键词库管理,监控


疑是非法
包含文字,图片,视频,音频,管理人员可以查看审核,信任等操作


IP管理
监控IP段及白名单管理


日志管理
数据包日志统计留存

增加对多网卡的监控
优化监控流程,过滤帧头数据包
优化管理界面
增加数据留档6月前数据自动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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